|   English  |   网站地图  |   加盟唐工纺
  当前位置:首页 > 防护百科

【防护百科】GB 8965.1-2009 防护服装 阻燃防护 第1部分 阻燃服(二)

发表时间:2017-8-14  人气:
关键词:

试验方法

6.1面料的热防护系数测定按附录A规定执行,其余阻燃性能试验方法按GB/T 5455执行。

6.2阻燃性能试验前的洗涤程序按GB/T 17596-1998中“自动洗衣机(A型)缓和洗衣程序”执行,洗涤次数为50次或12次,详见表1注。洗衣粉按GB/T 13171的规定选择。

6.3面料水洗尺寸变化率试验方法按GB/T 8628和GB/T 8630的规定执行,采用GB/T  8629-2001中的5A程序洗涤和程序A干燥。如果使用说明上为轻柔洗涤或手洗,则采用7A或仿手洗程序洗涤。

6.4面料的热稳定性试验A级在(260℃±5℃)条件下、B、C级在(180℃±2℃)条件下按附录B执行。

6.5面料的断裂强力试验按GB/T 3923.1执行。

6.6面料的撕破强力试验按GB/T 3917.3执行。

6.7面料的透湿量试验按GB/T 12704方法A规定执行。

6.8面料的硬挺度试验按GB/T 18318规定执行。

6.9面料起球试验GB/T4802.1规定执行。

6.10耐洗色牢度的试验按GB/T3921.1或GB/T3921. 3规定执行。

6.11耐汗渍色牢度的试验按GB/T3922规定执行。

6.12耐摩擦色牢度的试验按GB/T3920规定执行。

6.13缝纫线强力试验按GB/T3916-1997中7.5规定执行。

6.14缝纫线的阻燃性试验按如下方法执行:高温烘箱加温至260℃稳定后,将100m阻燃缝纫线放入烘箱5min后取出。

6.15耐水色牢度的试验按GB/T 5713规定执行。

6.16成品水洗后的尺寸变化率按GB/T 8628、GB/T 9629、GB/T 8630规定执行。

6.17成品裤后裆缝接缝强力取样按如下方法执行:取样要求接缝处于试样中心且垂直于受力方向,接缝两端缝纫线打结以防滑脱,试样尺寸、数量和测试方法按GB/T 3923.1的规定执行。

6.18成品释放甲醛含量限量的测试方法按GB/T 2912.1规定执行。

6.19成品的pH值限量的测试方法按GB/T 7573规定执行。

检验规则

7.1 检验分类

质量检验应分为材料检验、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7.1.1材料检验

材料检验由生产企业质检部门进行,材料检验包括面料、辅料、缝纫线、五金件和其他配料,如反光带的检验。检验项目包括面料的阻燃性、内在质量、外在质量;缝纫线及反光带的阻燃性和缝纫线强力、五金件和其他配料的外观检验。

7.1.1.1面料检验

每批抽样2m,若每批大于1000m时,每1000m抽验2m。性能应符合5.1.1要求,不合格需加倍复检,仍不合格,此批面料停止使用。

7.1.1.2缝纫线检验

每批抽1箱,若每批大于20箱小于80箱时每20箱抽1箱,80箱以上的抽5箱,每箱抽检2轴。性能应符合5.1.2要求,不合格需加倍复检,仍不合格,此批缝纫线停止使用。

7.1.2  出厂检验(成品检验)

500套(件、条)以下抽验10套(件、条);500至1000套(件、条)抽验20套(件、条);1000套(件、条)抽验30套(件、条);1000套以上(件、条)抽验40套(件、条)。性能应符合5.2、5.3、5.4、5.5、5.6、5.7要求,质量判定按表6有关内容,判定规则按7.1.3.6,不合格需加倍复检,复检后仍不合格,此批服装停止出厂。

7.1.3型式检验

7.1.3.1在下列情况之一时须进行型式检验:

——当材质、工艺、生产单位变化时;

——产品停产一年后恢复生产。

——一年或此后周期性的检验。

——主管部门提出或质量仲裁检验。

7.1.3.2型式检验的项目包括材料(成衣中的材料)、款式、结构、号型规格、缝制、外观、理化性能。

7.1.3.3抽样方法按7.1.2,其中阻燃性及其他理化性能检测抽2套(件、条)成品。

7.1.3.4质量缺陷划分

单套(件、条)产品不符合本标准规定的技术要求即构成缺陷。

a)严重缺陷

不符合标准规定,且严重降低产品使用性能或影响产品外观的缺陷称为严重缺陷。

b)重缺陷

不符合标准规定,且对产品的使用性能或产品外观造成一定影响的缺陷,称为重缺陷。

c)轻缺陷

不符合本标准的规定,但对产品的使用性能或外观影响较小的缺陷,称为轻缺陷。

7.1.3.5质量缺陷判定依据

质量判定依据见表6。

表6质量判定依据


项目

序号

轻缺陷

重缺陷

严重缺陷

条款号

面料

1



阻燃性其中一项不合格

5.1.1.1

2



经纬断裂强力、撕裂强力 小于标准

5.1.1.2

3

透湿量小于标准规定10%

超过轻缺陷


5.1.1.2

4

抗弯度大于标准规定1cm

抗弯度大于标准规定2cm


5.1.1.2

5

水洗尺寸变化率小于-2.5%,大于-3%

超出轻缺陷


5.1.1.2

6

色牢度超出规定0.5级

色牢度超出规定1级


5.1.1.2

7

色差超出规定0.5级

色差超出规定1级


5.1.1.2

8

10%≤热稳定性≤12%

12%≤热稳定性≤15%

热稳定性≥15%

5.1.1.2

辅料

9

衬的色泽与面料不相匹配

缝纫线、衬料性能与面料 不相适应。反光带不阻燃

扣、钩、拉链等附件与7.1.1要求不符,破损、脱落、锈蚀

5.1.3


10



无商标及安全标识

5.5.2.2

11

熨烫不平服

熨烫泛黄、变色

烫熔、烫焦、破损

5.6.1

12

污渍面积小于0.5cm2,位置不明显,线头3根以上

明显污渍,大于0.5 cm2

严重污渍,面积大10cm2

5.6.3

13

缝制轻微抽皱、面里不够 平服、松紧不适宜、明显宽窄不一致

缝制抽皱明显、有死褶、 明显不规整,面里布平 服,毛脱漏大于1cm

毛脱漏大于2cm

5.5.2.1

14

主要部位1处跳一针,缝纫不顺直

30cm有2处跳一针

开断线,连续跳针,链式线迹跳针

5.5.2.12

15

锁眼钉扣、封结不牢,扣和眼错位0.5cm以内

扣和眼错位0.6cm以上,扣眼偏歪影响美观


5.5.2.8

16

领子面里不平服,偏歪,领尖互差大于0.4cm

领子反翘,领尖互差大于0.6cm


5.5.2.4

17

绱袖不够园顺,吃势不均,前后不适宜,两袖位罝互差大于2cm

超出轻缺陷


5.5.2.3

18

缝纫针距超出标准每一处为一个轻缺陷



5.5.1

20

前身止口里襟长于门襟0.4cm;止口反吐,门襟不顺直

里襟长于门襟0.8cm以上


5.5.2.10

21

肩缝不顺直,两肩宽窄互差0.8cm



5.5.2.14

22

上拉链不平服,露牙不一致



5.5.2.10

23

两裤腿长互差0.8cm,脚口互差0.5cm(双量)

裤脚明显歪斜


5.5.2.11

服装成品 理化性能

25


一项不合格

二项不合格

5.7

甲醛含量

26



超出范围

5.7.3

规格尺寸

27

规格尺寸超出标准规定允差50%以内

规格尺寸超出标准规定 允差50%以上

规格尺寸超出标准规定允差100%以上

5.4.2

结构

28

与5.3不符



5.3

色差

29

每套(件、条)各部位表面 颜色色差低于4级

每套(件、条)各部位表面颜色色差低于3-4级


5.6.2

注1:以上各项缺陷按序号逐项累计计箅。

注2:阻燃性能其中一项不合格,即为该抽检批不合格。

注3:凡属丢工、少序、错序均为重缺陷,缺少部件为严重缺陷。

注4:本规则未涉及到的缺陷可根据标准规定,参照规则相似的惜况判定。

7.1.3.6 判定规则

单件产品合格条件:严重缺陷数=0   重缺陷数=0  轻缺陷数≤7 或

严重缺陷数=0  重缺陷数≤1  轻缺陷数≤3

批量产品合格条件:样本中的合格品数≥90%,不合格品数≤10%(

7.1.3.7抽验中各批量判定数不符合标准时,应进行第二次抽验,抽验数量应增加一倍;如仍不符合标准规定,应全部整修或停止出厂。

标识、包装及储存

8.1标识

产品标志应符合GB 5296.4有关规定,每套(件、条)服装应有认证许可标识及信息、产品执行标准、合格证、生产企业名称、厂址、产品名称、规格号型、材料组分、洗涤方法和检验章,每件产品应附有产品使用说明。

8.2包装

产品包装容器应规整牢固、无破损,内外包装应设防潮层,组合尺寸配套,产品数量准确,整叠规整,码放整齐,箱内应放入承制方包装检验单,包装检验单应包括产品名称、号型、承制方名称、数量、检验员、检验日期,箱外注明产品名称、数量、质量、体积、生产日期、承制方名称。

8.3储存

产品不得与有腐蚀性物品放在一起,存放处应干燥通风,避免阳光直晒,包装件距墙面及地面20mm以上,防止鼠咬、虫蛀、霉变。

【相关文章】GB 8965.1-2009 防护服装 阻燃防护 第1部分 阻燃服(一)


上一条:【防护百科】热防护性能试验方法
下一条:【防护百科】GB 8965.1-2009 防护服装 阻燃防护 第1部分 阻燃服(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全国统一服务热线
    021-62128880

    电话:021-62128880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2669号英雄大厦1804室
    厂址:江苏省南通市外环北路168号